台灣,這樣的海洋國家如何面對金融科技的數位新藍海?

從內需和資源有限性來看,海洋國家往往需要更多的向外擴張與侵略,才有可能維持其內部經濟的茂盛與繁榮,但來到了現在二十一世紀,我們面對的充滿機會的海洋不再是真實的海洋,而是指金融科技及其所導引的數位經濟,這個藍海中,需要的專業、技術與策略才能擴張與侵略!

特別是台灣,這樣的一個地理上的海洋國家,又具備了金融、科技與網路等優勢,我們確實有條件成為的新時代的海洋台灣,但我們要如何準備才能遨遊與駕馭這金融科技數位藍海?

金融科技,強調金融產業參與正義與消費者選擇正義的金融民主化運動

或許是因為台灣在2008金融海嘯並没有受傷慘重,也或許對大部份台灣民眾而言,2008金融海嘯是華爾街的事,只有那十多萬當年有買到相關連動債的台灣受災戶,總額約台幣800億元,對於當年自己辛苦賺的錢為了能夠再增值,以為在銀行進行的保本投資,卻一夕蒸發而懊悔不已!

雖然雷曼連動債事後有賠付約三成,但是因為這場金融風暴卻造成了900萬人失去工作,佔當時總工作人口的6%,以及股房市的大跌,對於美國及歐洲經濟有著重大且關鍵性的影響。英國及美國兩個國家也都因此重大事件而政治翻轉,政黨輪替,甚至產生了巨大的金融相關制度的重大改變。

-從專制特許,在人民的壓力下走向民主化

美國與英國都因為這場海嘯,付出很高的代價,此外隨著網路資訊的開放,使得檢討造成金融海嘯原因以及金融制度的資訊與聲量逐漸擴張開來,最後也只能逼得政府進行改變!以往的銀行與金融機構通常是政府發展經濟時最容易用的策略工具,所以,大部份國家多採以特許經營金融機構,而人民幾乎不敢懷疑或挑戰這個制度。

但是這場海嘯,卻使得美、歐人民、學者甚至失業的金融從業人員開始檢討銀行與金融機構本身制度面所造成對人民權利的不公平,最大的抗議活動就是聯合82個國家921個城市的「佔領華爾街運動」。

抗議點主要集中如下:

1). 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經營模式是拿人民的存款或保險金當本錢賺錢,卻没讓人民理解存錢其實是借錢給銀行;

2). 放款時信用定價不透明,大公司貸款利率極低,好信用的人民卻没有獲得公平對待;

3). 銀行保險等機構賺了錢放自己口袋,但胡亂投資或放款後,發生信用危機時又成了大到不能倒,虧了要人民承擔的機構;

4). 貨幣制度中的法定貨幣(Fiat Currency)以及商業銀行造成的信用擴張及貸幣成數效應更是被英美兩國國會議員屢屢質詢及民間社會運動者踏伐的關鍵問題!

甚至也使2010 後英美的金融監理及法令大幅改變。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英國,英國海嘯後受到人民大肆譴責,特別是原有的金管會(FSA),被認為過度保護金融機構,而未站在保護人民權益的立場,最後在2012年被英王女皇下令罷黜,最後金融相關部份的管理,分裂為二,一為既續司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監理,但單位層級限縮至央行下的審慎監管局(PRA,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另一,成立金融行為授權局(FCA,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專司非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管理與授權,使得英國金融科技產業得到扶持和發展,宗旨在於促進金融競爭與創造消費者價值,為獨立組織並向財政部及英國國會報告,同時發展新的金融模式以取代傳統金融,自此英國金融正式進入多元創新與民主化。

如果再花時間去看2008後每一年IMF國際貨幣基金的主要論壇重點,不斷地在金融海嘯後尋求更多可能替代原有傳統金融的新制度,同時更在意的是消費者受益,並朝向人民的金融(Financial Inclusion,中國譯為普惠金融)方向前進!

隨著金融法規與制度的開放,運用科技的新業者開始投入金融服務,彰顯了金融服務由過往參與者為特許的專制時代,走向具參與公平與參與正義的金融民主時代; 同時,開放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為了彰顯和傳統金融的不同,多數的金融科技業者是更是定位在更多的消費者利多或優惠,除了強調更便利,更低成本,高利潤,多以公平、透明為主要訴求,讓原來在金融服務没有選擇權的人民,有了選擇權,強化了金融多元與消費者價值!

海島國家面對金融科技的態度與作為

- 海洋英國

坦白說,英國在金融海嘯後確實慘淡了好一陣子,內憂外患,對內經濟因為原本領導世界的傳統金融信用緊縮而無以為繼,還造成金融從業人員大量失業流竄;對外,不僅接著2010年發生歐債問題,更擔心被這些債務波及。

但這樣的海島國家,在資源有限的情形下,面對金融民主化,科技網路化下,依然決心思變!在這個同時,遠在北美洲同樣也受到金融海嘯影響的美國,因為擁有強而有力的內需,逐步站穏經濟!而原本就得天獨厚的矽谷,自然繼續孕釀著下一個新興產業與改變,金融科技隨著金融民主思潮自然成長!

2010上任的英國卡麥隆總理,明白英國是無法如美國這樣的大陸國家可以靠內需產業自然調整與轉換,他了解英國能否從谷底爬起,自己的資源是不夠的,要能向全球借經驗、錢與及人!2011 年卡麥隆在自己的官邸宴請了一些從英國到美國發展成功的創業人士,期望了解如何能在英國發展金融科技創新產業,以及如何解決金融科技新創產業可能遇到的困難,當晚的建言,最後化成了英國重要的金融科技發展政策!大致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1). 新創資金引流:

投資早期新創減稅專案(SEIS Seed Enterprise Investment Scheme) &新創企業減稅專案(EIS the Enterprise Investment Scheme),讓外國及本國資金在減稅條例下願意投入在新創企業的資金挹注上,詳細做法可參考附註連接,不僅讓這些資金有明顯的誘因投入英國金融科技新創市場上,更以政府的力量協助新創企業集資。

2). 新創人才的鼓勵與吸引:

創業移民簽證與新創家終身減稅專案(Entrepreneur Relief),不僅期望吸引本國優秀人才轉而出來創業或參與創業,更以創業移民為號召,向全球人才招手!

3). 大幅進行金融組織改革與法令政策上開放:

如前所述,卡麥隆政府下的財政部長奧斯本於2010年即暢議整頓改革金融管理組織,分離金融科技發展與傳統金融監理,2012將原有的金管會(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罷黜,於2013成立金融行為授權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和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分開了鼓勵金融競爭及金融科技發展單位和傳統金融監理單位,使得原本在法令保守嚴謹的英國,能在發展金融科技的同時,能兼顧創新所需要的空間與轉變!

4). 間接扶持金融法令鬆綁與新創業者加速培育:

Innovate Finance 是由英國卡麥隆政府下的財政部長奧斯本所贊同扶植成立的,其創使之初,就是要進行推動金融科技所可能需要的法規鬆綁與修正!另外還由倫敦市出資下成立了Level 39, 金融科技加速器,協助所有金融科技新創業者能在倫敦用低價進駐並取得立即協助與資源!

有了這樣明確完整的引資募才政策,加上內部的金融組織調整與法令開放,海洋英國成功的將原本的金融紅海轉為金融科技藍海,短短五年,成功的將劣勢轉為優勢,更持續領先中!僅管卡麥隆已下台,但其扭轉英國經濟的金融科技發展政策仍持續,甚至近期化成更為積極的合縱連橫金融科技輸出及侵略政策,如金融科技法令沙盒,除讓英國內部新興金融科技能獲得法令免除或快速立法外,更以外貿政策結合與其簽定沙盒共同協定之國家,使其金融科技能快速進入其他亞洲國家!

- 海洋新加坡

談完了海洋英國,反觀海洋新加坡,雖然没有受到金融海嘯的直接影響,也没有如英國進行大幅金融改革及組織分工,但面對遍地開花的金融科技產業,新加坡別無選擇的只能進行積極參與,也許參與的不算早,但憑藉著新加坡明確的政策與佈局,大致列出如下:

  • 佈局完成FinTech 新創發展的資金生態體系:

新加坡以政策推展了20多個FinTech新創基地,歡迎新創免費進駐,期望利用完善的生態體系,吸引金融科技新創公司,轉往新加坡註冊及發展!儘管新加坡仍被認為並不具備完善的金融科技人才中心,但其傾國家力量結合了自己的主權基金、全球資本、VC等,並利用加速器協助新創與世界接軌,確實在亞洲產生明確的吸引效益。

  • 政府實際投入人力、團隊與資本在FinTechOffice:                     

儘管没有大幅進行金融改革或金融組織改組,但新加坡政府理解,如果用原有MAS新加坡金管局的團隊兼任金融科技辧公室是不會有用的,因為所需的能力與思維大大不同。於是在2016年4 月將原本由MAS 成立的金融科技辧公室改組,改為由總理辧公室下直接指派創新新加坡辧公室執行長與MAS 指派的人員共同擔任金融科技辧公室執行長,同時金融科技辧公室是一個跨6個單位共同指派人員成立的跨部會組織!

剛上任的Chief FinTech Officer Sopnendu Mohanty, 就是自花旗亞洲創新辧公室挖角的!當然新加坡副總理同時也是財政部長及金融管理局長的Tharman Shanmugaratnam本身也相當支持金融科技發展,在FinTech Festival頒奬典禮上所做的演講,他特別提到:「發展金融科技不是一個原有產業從業人員工作會被減少被取代的問題,這是一個我們國家面對數位經濟的轉型,金融科技的轉換,我們有没有能力一同的轉換、轉型的問題!」持續其在2016超越大部份亞洲國家的發展,2017還要鬆綁VC進入其國內投資的法規,以大舉引入資金進入金融科技產業。

海洋台灣的思維與建議

面對金融科技的新經濟,台灣較新加坡更有著完整資訊科技及成熟消費金融的能力與人才,具備金融科技藍海競爭的實力,然而以時態上來看,台灣較英國及新加坡更為急迫與不待。一方面,隨著金融科技的金融民主運動,政黨輪替使得人民更為期待新政府的推動民主與正義,但另一方面,長久的悶經濟,如果没有大開大合的組織改造與作為,又難讓人民感受到改變!

可是到目前為止,政府還没有拿出金融科技政策,對於金融更幾乎是没有明顯改革與作為,隨著時間的流逝,這樣的海洋台灣,將會逐漸耗損我們對外獲取資源與優勢的機會!參考英國及新加坡的作法,提出以下方向,給予小英政府參考:

一、以明確的政策優惠吸引外援及資金

從英國及新加坡的例子,我們明顯理解,要在數位海洋國家別無選擇要對內也對外借勢,借資!可是這些年來,台灣恐外與排外,台灣外資在過去十年走了大半,我們能否調整我們的思維與態度,不畏開放與合作,讓外資願意投入台灣?觀察英國與新加坡的經驗,實質的誘因條件才是關鍵作法,而這更需要政策法令的配合!

二、分離金融科技發展與傳統金融監理,進行金融組織改革及發展

很明顯的舊瓶難裝新酒!舊組織殘留的舊思維,難以面對新經濟的新思潮,更何況,我們的金融監理尚無成功發展金融科技創新的經驗,觀察英國其利用金融海嘯,政黨輪替後,大動作的做了金融改革!利用金融科技發展與傳統金融監理的分離管理,更可同步讓二者的獨立同時做出到位的資源與管理!

這一點思維與做法,是新政府可以思考與效法的,因為兩相分離,才可以同時扶持金融科技新創,又做好傳統金融監理!不要忘了,傳統金融模式所造成的金融不正義與危機,正是為何要發展金融科技來替代傳統金融的主要原因!抱持著舊有維持金融穏定的思維是無法擁抱金融科技新藍海的!全球金融科技的勢在必行,更彰顯抱持著以舊有金融穏定即可如舊時經濟發達的錯誤思維,只有踩著較亞洲其他國家先行一小步心態與速度,才能使我們金融科技以及數位經濟不落人後!

三、金融科技的金融民主如何結合法治,創造法令開放佈新與除舊

近期剛通過一讀的金融科技法令沙盒,以舊的組織舊的思維思考新的新融科技,認為除罪化的八條條文修改,就代表台灣金融科技得以發展?!別忘了,金融科技強調的金融民主,是在產業上參與的民主化,也是作法服務上的民主化,用既有監理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思維與管制方式是完完全全無法適用的!如何在民主的精神下發展與鼓勵創新,才是金融科技的法治精神!

2012年面對金融科技新海洋的英國,如果没有丟掉過去的思維與過去的管制制度的勇氣與作為,就不可能除去這麼多不必要的舊法令與管制,也無法催生出其新的創新力量與產業!請看短短三年,2015英國的金融科技產業轉型重生,成為創造6.6Billion 英磅一年,吸引了6萬金融科技從業(比新加坡、澳洲、和香港三地金融從業人口相加還要多)人員的全球重要產業!

面對金融科技及以金融科技為基礎的數位經濟新藍海,是台灣近期少數明確的藍海機會,政府應勇敢地面對,不要再磋砣!這樣的新藍海,不僅可以創造對內經濟的新工作機會,更可以隨著金融科技替代金融的發展,創造內需經濟的所需資金,當初英國在2008~2011間正是因為替代金融的協助才免於讓其中小企業大量倒閉,而發展替代金融也是金融科技中重要的一環,而發展金融科技因應金融民主的風潮,更會強化金融民主與正義,也有助於全民團結於民主與正義,而因應的法治作法,也讓台灣能往創新經濟往下發展!對於新政府,是難得的契機,也是台灣鞏固短中期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期望政府快速調整步伐與政策,讓民眾有感,讓經濟有感!

UK 新創減稅修例:

https://www.seedrs.com/learn/guides/uk-tax-relief

新創諮詢網站:

https://www.gov.uk/set-up-business

英國新創政策: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2010-to-2015-government-policy-business-enterprise/2010-to-2015-government-policy-business-enterprise